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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春节期间留杭并满足申领条件的非浙江户籍务工人员按两种形式发放电子消费券

作者:夏冰    来源:新浪   发布时间:2022-01-12 15:30   阅读量:11007   

今天,杭州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市发改委等单位召开春节期间留杭省外员工送温暖活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22年春节期间留杭优惠政策,包括电子消费券,留杭大礼包,文旅惠民,通信优惠等政策,旨在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关心关爱留杭员工。

针对春节期间留杭并满足申领条件的非浙江户籍务工人员按两种形式发放电子消费券

电子消费券怎么领。发放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发放标准

针对春节期间留杭,并满足申领条件的非浙江户籍务工人员,按两种形式发放电子消费券:

抵扣券按每人500元一次性发放每人发放20张,每张面额25元,消费每满50元抵用一张2022年2月14日24:00前使用完所有抵扣券,有资格参加抽奖活动

现金券以领红包形式发放,面额为5元至500元不等春节期间连续发放7天,每人每天可领一次

二,申领条件

发放对象为非浙江户籍,承诺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留杭过年的务工人员,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缴纳职工社保:2021年12月在杭参保职工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国有企业员工

1.企业:登记注册住所在杭,且税务登记注册在杭,不含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2.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在杭。

3.社会组织:发证机关为杭州市级或区,县级民政部门。

缴纳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2021年12月31日项目工伤保险仍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伤参保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具有2021年12月灵活就业社保参保记录,并在2021年12月31日持有杭州市域范围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特殊情况说明:

1.1月11日后对2021年12月社保进行补缴的职工不在补助范围内。

2.无在杭社保记录的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由工伤参保项目总包单位为其申报,总包单位须符合申报主体条件。

3.在劳务派遣企业缴纳社保的员工,可由派遣企业或实际用人单位为其申报,申报单位须符合申报主体条件。武汉冬季的自然风光这块,给你推荐一下东湖梅园,为全国四大梅园之首,梅花品种也很多,过年期间正好就是赏梅的好时节!东湖梅园就在磨山景区对面!另外,过年来可以去看花灯!不过走到欢乐谷大门还要20-30分钟!汉口这边有园博园的花灯会,武汉的地铁6号线直接到园博园门口,现在正好可以坐6号线直达园博园了!过年期间,园博园汉口里那边应该也会很热闹!。

三,发放流程

线上申报

1.申报时间和通道

2022年1月18日08:00开放申报,至1月24日21:00截止异议处理申请通道,于1月25日12:00截止

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通过手机在浙里办App亲清在线栏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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